上海静安区新设立外资公司登记注册条件及资料
![]() ![]() ![]() ![]() ![]() ![]() | 更新时间 2024-07-04 12:05:00 价格 300元 / 件 时间 3-5个工作日 服务 提供地址注册 业务 代理记账、银行开户 联系电话 15798398240 联系手机 15798398240 联系人 陈乐意 立即询价 |
详细介绍
我们致力于为客户提供全方位的注册咨询服务,今天我将为您介绍如何办理上海静安区登记注册外资企业的完整材料及要求。
在申请登记注册外资企业前,客户需要准备以下资料:
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原件
外商投资企业名称核准申请表复印件
外商投资者营业执照(或其它证明文件)复印件
外商投资者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外商投资企业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外商投资企业章程复印件
外商投资方或外商投资企业企业合同、合伙协议、章程、公司章程等文件复印件
外商投资者或外商投资企业住所地国家(地区)的有关主管部门出具的商事主管部门的登记证明文件
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前已获得的各种审批文件复印件
经审计机构审计的企业Zui近一个会计年度的审计报告及被审计企业全年纳税申报证明复印件
外商投资企业经营场所合同复印件
外商投资企业董事、监事、经理的任职文件复印件
提交材料时,请注意以下要求:
材料必须为原件或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并提供相应的授权书或证明文件。
所有文件必须用中文或者中英文对照版。
文件中的文字、签名应清晰可辨,并加盖公章。
复印件必须为A4纸大小,单面打印。
所有外文文件必须提供相应的翻译件,并由具备翻译资质的机构翻译,并加盖公章。
涉及金额的文件如有金额,则需提供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名。
提交的材料一经递交,恕不退还。
在办理登记注册外资企业过程中,客户还需要了解以下细节:
公司名称注册 | 外资企业的公司名称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含有任何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内容。 | 无 |
企业类型 | 可选择有限责任公司、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等。 | 根据实际情况选择 |
注册资本 | 注册资本应根据实际情况设定,并足额缴纳。 | 无 |
经营范围 | 外资企业经营范围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 无 |
法定代表人 | 外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无犯罪记录的公民。 | 无 |
以上是关于上海静安区登记注册外资企业完整材料及要求的详细介绍。如果您需要进一步了解或希望我们注册咨询服务,请随时与我们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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